“准告”登场 手机广告步正轨尚待时日
中国广告协会正在酝酿制订手机广告标准,据说会在10月底出台
■本报记者 曹增光
“准告”亮相
在近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会高层年会上,“准告”的新手机广告概念开始被包装登场,并为互联网大会提供移动信息服务。“准告”区别于目前市场中已有的手机广告产品,“准”字意即:准确、准时、准许,最大程度体现手机广告的优势。
据权威统计,2005年,短信已经位居我国信息服务十大应用首位,成为移动营销的主角。有业内人士预测,到2006年底,手机将成我国最大的用户信息终端,移动增值业务的收入将达到640.5亿元。手机作为“第五媒体”已被广泛认可。无疑,在手机确定了新兴媒体载体的地位后,手机广告自然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焦点。除了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打出手机广告牌外,越来越多的资本和企业开始蜂拥而至。
新网互联公司总裁蒋群认为,根据移动营销在不同阶段的特点,可将其分为移动定向营销、移动互动营销、移动忠诚营销三大类别。移动定向营销实质就是根据企业的特定需求,把企业特定的商业信息在特定的时间,传递给特定的用户,达到特定效果的一种营销方式,从而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推广成本,提高营销的精确性和有效性,实现企业营销效果的最大化。“准告”恰恰将这些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不过,作为用户又将在手机广告中扮演何种角色呢?有专家表示,一般用户都会对一些强行推送的广告持排斥态度,甚至引起一些用户的逆反心理,这就直接影响到手机广告的营销效果。如何解决这一隐患?蒋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未来,不管是运营方、广告主还是用户,都将是一个多赢的局面,比如用户可以选择看信息换话费这样一个服务,可以通过选择订阅商家的打折、促销产品服务信息换取积分,再通过积分换取话费、彩铃等服务。这将主宰未来手机广告的运营模式。
从本质上看,相当于广告主投放广告,用户与平台提供商进行分成,手机用户成了利益关联方,自然就不会对手机广告存在排斥心理。而且,手机广告往往集中在商家相关的促销、打折等商品信息内容上,这些信息对用户来说也并不是垃圾信息,而是有一定价值的。
蒋群坦承,手机广告虽然有着天然的精准营销和互动性强等优势,但由于手机屏幕的限制和带宽的限制,手机广告的表现形式必然会受到一定束缚,并非所有的广告都适合在手机平台上投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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